摘要
一、主要问题国家定价是指县及县以上各级政府的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物价分工管理权限规定制定的价格。它具有行政强制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但近几年来,国家定价的科学性和严肃性被削弱。1、调整幅度失衡,价格难到位。部分商品和收费价格调整的频率快、幅度大,价格难到位。以白砂糖为例,1988年每公斤零售价从1.58元调为2.42元,上调53.2%,1990年从2.42元调整为3.54元,又上调46.3%。而目前,市场实际零售价为2.80~3.00元,
出处
《价格月刊》
北大核心
1991年第9期34-36,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