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法规是在我国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基本构成,并在争取加入关贸总协定的历史背景下遵循国际惯例提出并逐步得以完善。近十四年来,我国已颁布了《商标法》(1982年)、《专利法》(1984年)、《著作权法》(1991年)以及《商标法实施细则》(1988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专利法实施细则》(1992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年),为与国际接轨还颁布了《专利代理条例》(1991年)。
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1995年第6期45-47,共3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