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船舶安全自查,是船公司自己组织的、当船舶在国内港口停泊并不影响船舶正常生产秩序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检查.通过检查,若发现船舶存在重大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根据ISM规则,应按船舶SMS规定的程序报告公司,以便及时纠正缺陷,改进安全和防污染工作.但是,如果船公司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默许船舶开航,是否属于违反国际公约、国内法规中的有关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适航"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此问题已引起航运界的广泛关注.本文拟通过对船舶安全自查中发现的船舶重大缺陷与不适航的关系的分析,对上述问题加以回答.
出处
《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学报》
2001年第1期47-50,共4页
Journal of Qingdao Ocean Shipping Marin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