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起,在我省正式建立起职工待业保险制度,到1992年底,全省10个省辖市,139个县(市)的19413户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参加了职工待业保险,参保职工达333.2万人,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20823.6万元,支出5477.4万元,结余15346.2万元;共有10661名待业职工领取了待业救济金。待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对稳定社会、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增强企业活力,保证劳动制度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待业保险制度尚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