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改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企业转让国有产权,必须事先评估并经财政和国资部门的批准,但对转让收入特别是转让部分国有产权的收入应如何管理,怎样加强对这部分收入使用方向、使用过程的监督尚没有统一规定。磐安县财政局、国资局近年来在对企业转让部分国有产权过程中,如何规范国有产权转让程序进行了探索,加强转让收入的管理与监督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作者 周国钱
出处 《浙江商业财会》 2001年第2期22-2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