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伦理学的对象这个题目,并非是在一般的科学知识分类法的范围内已经得到论证的普通导论。文献中已有的社会科学分类,只是确认了伦理学是社会科学这个无可争议的事实。伦理学的对象这一论题,有机地包含在伦理学自身之中,并且直接取决于伦理学内容的深度。尽管在系统阐述伦理学而尤其是教授伦理学时,伦理学的对象是出发点,但实际上它是伦理学的结论性总结,是对基本理论成果的概括。由于这一原因,伦理学的对象问题与其说是那种以毫无疑义的事实或有关科学知识结构的一般概念为基础而对其研究领域所作的导论式说明,不如说是对其特点和内容所作的预先概说。我们先从'伦理学'这一术语的自身历史开始吧。
出处
《国外社会科学情况》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期50-54,共5页
Forum of World Economy and 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