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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法理依据及其行使限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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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合同示》第286条规定承包人就工程款债权而对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其法理基础是法律的公平原则。正因此,承包人优先受偿权应该得到充分的行使。然而也正是为了公平的缘故,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又应该受到限制,这种限制主要是:建设工程性质的限制;建设工程受让人权利的限制;发包人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特殊支付关系的限制等。
作者 左平良
机构地区 岳阳师范学院
出处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年第3期63-66,共4页 Journal of Hunan Political-legal Cadre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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