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绝对真理、相对真理的讨论,由来已久,至今莫衷一是.实际上这一讨论牵扯到意识的本质问题.我们以为如果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新的人的本质观出发重新考察意识的本质,然后再来探讨绝对真理、相对真理是否科学合理,本文试就此谈点粗浅看法.一、对现行观点的检讨所谓意识,一般来讲就是认识,是被当作对象性存在的认识.现行教科书认为“意识是人脑的机能,物质的反映”.关于这一论断,笔者曾批评道:“这里,且不谈这一定义违背了逻辑规律(肯定A的同时肯定了(?))的事实,单凭这种生动活泼的人的意识、人的精神等同于人的一种生理机制的做法,就足以看出这种理论的荒谬与不足了:这种说法与那种‘意识是由人脑分泌出来的’观点又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呢?事实上,人对世界的认识无时无处不受感情、情绪的影响和制约,而认识既有经验积累基础上的渐悟,又有跳跃式的顿悟,无数事实表明在科学研究中,灵感顿悟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而在上述定义中,我们看不到灵感、顿悟、感情,这种把复杂的事实简单化的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和降低,如果把它当作科学,真正的科学也就裹足不前了.这里表达的意思还是不完整的、模糊的,下面补充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