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诗形式的探索,应和着新诗运动在20年代已经在进行“诗体解放”。进入30年代后,戴望舒倡导的散文美自由体,鲁迅和中国诗歌会倡导的新诗民族形式,以及新月诗派格律体,三足鼎立,并存、交织发展。抗战后的诗坛上,自由体、半格律占据统治地位;40年代中期以后,民歌格律体跃居主导角色。自由体对建国后自由诗的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但其散文化弊端也对新诗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新诗民族形式的探索和发展应予充分肯定,而它对五四后的新诗形式的轻视态度,则是有偏颇的。新月时代虽已结束了,音韵美、建筑美的格律诗风仍然牵动着三四十年代乃至今天的新诗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