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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风”中决定投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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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法律形态来看,风险投资组织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三大类,即合伙制(主要是有限合伙制)、信托基金制和公司制。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有限合伙制的效率最高,它已成为风险投资的主流模式,其管理的风险资本约占风险资本总规模的80%;其次是信托基金制,约占15%;最后是公司制,约占5%。本文对这三类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运营成本、代理人风险及激励机制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期在风险投资操作过程中获得理想的效果。
作者 范相乃 江毅
出处 《政策与管理》 2001年第6期23-28,共6页 Policy &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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