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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乡镇企业作为农村经济的主体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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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镇企业作为农村经济的主体,这样就把乡镇企业的地位讲到了家,而且很有新意。使人们的认识产生新的飞跃,新的升华。只有牢固树立大农业观念,把乡镇企业作为农村的主体抓,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促进我省农村经济乃至全省经济新的振兴。经济结构的问题说到底是一个经济效益问题。我省经济结构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因素直接影响全省经济效益,因而调整结构的任务十分迫切,这是关系我省经济能否实现跳跃式发展的关键。我省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主要表现为农村二、三产业落后。世界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南方发达地区农村经济结构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二、三产业,即非农产业发达,占农业总收入、总产值的比重高。广东顺德县工农业总产值120亿元,其中工业产值102亿元,在18亿的农业总产值中养殖业的比重占75%。从我省来看,尽管粮食生产登上了400亿斤台阶,但乡镇企业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效益上还远未到位,与发达省份相比有着明显的差距。据统计,我省乡镇企业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是为40%左右,农村人均纯收入来自乡镇企业的比重为23.5%。这两个数字不仅远远低于发达省份,而且也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畜牧业这几年上的较快,但就其在农业总收入和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来看仍然很少。因此,无论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从解决农民奔小康的需要,还是从贯彻中央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战略决策看,都必须强化乡镇企业在农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把大力发展以二、三产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作为繁荣农村经济的一件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抓好。
作者 孙魁文
机构地区 黑龙江省政府
出处 《农村展望》 1992年第9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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