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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集体个体经营组合实现村经济的二次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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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早于1990年就明确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到如今,我国广大农村实行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有十多年,第一个飞跃的内容不仅保持了稳定,而且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充分发挥出其巨大的威力。第二个飞跃如何实现?是摆在我们各级党政和涉农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目前,不少具备条件的乡村正在积极探索实践。山西大同市南郊区十里店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充分发挥“统”的服务功能,把单家独户的个体运输户组织起来,形成了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有机组合、实现全村经济新飞跃的做法,很值得借鉴。
作者 何永恩
出处 《农村展望》 1997年第9期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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