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余年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我看来,最令人鼓舞的是得到一个重要发现,即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从事物质生产经营的国营工业企业(简称“企业”,下同。本文的观点和主张仅限于此范围)与国家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客观上存在一种比资本主义私有制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理想组合。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实际是以权、责、利关系为中心展开的;为企业与国家的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不断摸索、不断调整、不断接近理想组合的过程,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优越性的自我开发。
出处
《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2期51-55,共5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