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2001年度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新办法,新办法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以转帐方式直接冲还住房贷款的余额,改变以往将提取出来的住房公积金先转存还贷储蓄卡后,再逐月还款的做法。无疑新规定将有效防止提取出来的住房公积金被挪作他用的可能,以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体内循环。然而,由于利息计算具有天然的复杂性,余额冲还贷法已经引起广大市民的疑惑,成为近期购房贷款族的关心热点。本文中笔者将深入剖析余额冲还贷法,广大借款者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根据笔者的建议确定自己最适合的还贷方法。
出处
《上海投资》
2001年第6期63-64,共2页
Shanghai Invest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