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府发[1998]77号)发布的,成都立即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成府发[1998]200号),规定全市从1998年12月31日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了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基本政策框架。之后又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职工住房补贴的通知》(成府发[2000]78号),对全市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方式、标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为加强分类管理和指导,对市级党政机关的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出台了《成都市市级机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通知》、《成都市市级机关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成机房[2000]01、02号)等配套文件。对企事业单位,出台了《成都市企业职工住房补贴实施指导意义》。上述文件的发布实施,形成了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规范完善的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