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调查经过1.1案件来源:1994年4月7日某厂一职工举报“该厂劳动服务公司于1994年3月从贵州购买菜籽油是用工业用油桶(曾装过机油、乳化油及稀释剂)盛装,大约有7吨,现还有16桶左右并存放在该厂二车间,为了消费者的健康我来举报,请给予查处。”1.2 调查经过:1994年4月8日云南省卫生防疫站承办人员就到该单位现场调查,找到了具体经办人员及其领导,从不同角度询问购销情况并索取了有关购销凭证。该单位1993年3月11日确从贵州购进56桶(56×190kg)菜籽油且已销售完,所使用油桶均由对方提供,该厂带去的油桶以每只90元售给对方,同时该单位于1994年4月5日从贵州安顺粮食局购买了92桶(92×180kg)菜籽油,货到后存放在该厂二车间备售(所用油桶包括从昆明带去由贵阳北郊油桶翻新厂加工清洗过的83个和该厂提供的9个新桶),两次购油均没有向对方索取产品的有关检验报告。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1年第4期347-348,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