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6年以来,经人民银行批准,全国各地相继设立了一些银行和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办的储蓄机构(以下简称联办储蓄所)。对联办储蓄所的创立和开展,社会上有褒有贬。我们根据对南昌地区联办储蓄所的调查,对这一问题谈点我们的看法。一、联办储蓄所的作用应当肯定。在整顿金融秩序中,有人提出金融机构设置过多过滥,主要是由于搞了联办储蓄所。我们认为,联办储蓄所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是顺应客观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几年来的实践表明,联办储蓄所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作用:
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91年第1期48-49,共2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