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世贸组织与企业有关的基本法律原则

全文增补中
导出
摘要 非歧视性贸易原则 具体表现为 “一般最惠国待遇” 及“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原则:简单地说,它表示,如果一成员给予另一成员某种优惠的待遇(比如降低某一产品的关税等),它就应该“立即、无条件地”将同样的优惠待遇扩展到所有其他成员,以保证没有任何成员受到“歧视性”待遇。
出处 《上海轻工业》 1999年第3期36-38,共3页 Shanghai Light Industr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