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的现行中国税制 ,使公众将企业而非个人当作税收的主要承担者。现行税制导致实际税负的模糊 ,公民对自己承担的税负缺乏清晰的认识 ,不会主动关心税款的使用方向和效率以及政府工作的业绩 ,这严重影响了公众对公共决策的参与热情。我们知道 ,公民参与是公共决策科学高效的基石 ,在我国迈向民主法治社会的进程中 ,要不断提高公民的纳税—参与—监督意识 ,就必须改革税制 ,使公民树立公共产品的成本—收益观念 ,激发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并监督其执行的热情 ,改变公众参与意识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 ,以促进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创造更加有效的公共预算制度。
出处
《经济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104-113,共10页
Economic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