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逻辑实证主义主张“拒斥形而上学”、追求知识的确定性,这一切都需要证实标准的支持。早期的艾耶耳认为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凭借感觉经验来证实它的方法,尽管他强调必须在实践的可证实性与原则的可证实性之间作出区分:对“可证实的”词项的强意义和弱意义作出区分,但并未能克服证实原则自身的缺陷。在《语言、真理和逻辑》中他对可证实性原则作了改进,对语句、命题、陈述作出区分,但仍无法解决可证实原则的归纳困难,陷于真理约定论和形式主义的困境。
出处
《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CSSCI
1991年第3期6-11,共6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Dialec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