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1)即使采用一种较强的理性观来审视科学,我们也可以为科学合理性辩护:科学在本质上是一项合理性的事业;(2)尽管科学在本质上是合乎理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科学可以完全摆脱非理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科学不但无法完全摆脱非理性,而且有时甚至需要非理性起必要的补充作用;(3)超越传统的、僵硬的理性主义的科学观和非理性主义的科学观两者的关键是,在历史的视野中恰当地把握理性与非理性的张力。
出处
《自然辩证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1期14-18,共5页
Studies in Dialectics of N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