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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施会计委派制后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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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998年4月开始,松滋市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由市财政局、国资委对本市部分国有控股企业派驻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委派财务机构负责人。经过几年的实践,会计委派制的实施,从根本上遏制了会计信息失真,以及造假行为的发生,会计委派制度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目前发展还不平衡,政策规定和配套措施不健全,仍然存在着委派会计管理权限和经济监督职权难到位等问题。因此独立检查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不可被取而代之。如何实施会计委派制后的审计监督,笔者认为须从以下方面进行:
机构地区 松滋市审计局
出处 《湖北审计》 2001年第9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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