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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货退回以及销售折让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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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从购货方来看,在帐务处理上,一般会有两种可能:一是购货方未付货款且未作帐务处理;二是购货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对销货方来说,在帐务处理上,也会有两种可能:一是将记帐联已作帐务处理,已记销售收入、销项税额;二是记帐联未作帐务处理,未记销售收入、销项税额。因此,纳税人应按不同情况分别进行税务处理。
作者 王佘屯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6年第11期20-20,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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