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加强廉政建设中,会计监督必不可少,因为凡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的形成过程大都瞒不过财会人员。只要财会人员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坚持原则,严格把关,许多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都能得到防止或易于及时揭发处理。但当前,由于种种原因,会计监督处于十分弱化或软化的状态。要强化会计监督,充分调动广大财会人员实施会计监督的积极性,并使财会人员既能顺利实施会计监督,又能在实施会计监督中真正受到保护,笔者认为,除了要修改《会计法》,使其更加完善,有利于实施会计监督外,还必须赋予财会人员以下三项基本权利: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4年第3期60-60,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