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矿产资源法》实施五年来,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探矿、采矿秩序基本好转;资源合理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已经起步;矿产资源法规框架业已形成:矿管机构网络初步建立;依法治矿的法制观念有所加强;正确的资源开发方针开始得到贯彻。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工作今后任务艰巨,只有锐意进取,才能不断开拓矿管工作的新局面。
出处
《矿产保护与利用》
1991年第3期1-8,共8页
Conserv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Mineral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