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一轮的商品经济浪潮中,房地产业异军突起,首先从南中国的深圳、珠海、广州、珠江三角洲等地区,接着上海、山东、大连等也迅速热起来,有一位老先生于1991年初,在蛇口花了36万元买了一套三室二厅的住房,而今这套房子已暴涨到 120万元.还有一些房地产公司拿着国家批给土地的文书,倒手一卖便获得上百万元的利润甚至更多.可以说房地产业的利润、风险等综合效益,已超过股票.对待这种房地产热,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来评价.不过国家已经意识到房地产热的某些弊病,在1993年初,由国家建设部牵头起草一部全国统一的房地产管理条例.据悉,这一条例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作了新的规定,以防止和遏制开发商炒买地皮.按照我国规定,外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后,只有在投入25%的资金时,才允许将其使用权转让.该条例还根据资金、技术力量、过往业务量等指标对开发商进行级别划分.一级公司将由建设部直接审批.条例还对土地市场价格管理作出了规定.可以预料,在未来的时间里,随着房地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使房地产业能够得到健康、深入地发展.作为房地产交易中介——房地产经纪人在当前的房地产热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我们现有资料来看,在西方主要国家,如美、英、加拿大等国,房地产经纪人颇为活跃,收益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