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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动作中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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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鉴于我国银行业资产质量不高、潜在金融风险较大的现实,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经国务院批准,1999年我国先后成立了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旨在收购、管理和处置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在不良资产的收购、管理与处置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作者 田世恩
出处 《吉林金融研究》 2001年第10期18-19,共2页 Journal of Jilin Financi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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