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在,业内外专家对BOT(Build—Operate—Transfer)融资早已不再陌生,BOT作为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实现方式,被国内外普遍认为非常适用于公路等公有部门的建设项目。BOT方式的优点很多,最突出点是可以在大幅度减小对资本预算投入的同时,实施一些当前政府没有能力提供所需资金的项目。但是,由于BOT仍然是一种出现时间较短的新型项目融资结构,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在利用BOT融资方面都还处于初级阶段。我国迄今为止只进行了三个BOT项目试点:广西来宾电厂B厂,湖南长沙电厂A厂和四川成都自来水六厂B厂。这些BOT试点中不仅没有公路项目,而且全部是针对外资的。
出处
《综合运输》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0期32-34,共3页
China Transportation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