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0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卫生部等5部门联合颁布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使全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普遍展开.我院是一所拥有600张床位的三级甲等医院,年药品采购金额2000余万元.从2000年下半年起,我们依据“规定”精神,参照军内外一些医疗单位的成功经验,综合了全国各地120余家医药经销单位的药品供应信息,对全院物资采用“集中管理,招标采购,全程监控”的形式,对包括药品在内的医院物资的管理进行了改革,率先在当地实行了药品公开招标和药品降价让利于患者,在医院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后,供货单位由原来的100余家,减少为13家,药品采购价格平均下降了21.7%,药品零售价格平均下降了15.3%,药品库存金额下降了26.2%,药品占医疗收入的比例为45.6%,基本趋于合理.来医院就诊、住院的病人增多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由于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开始走上集体决策、透明操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有效地遏制了药品在医院流通过程中出现的回扣、临床促销等不正之风.
出处
《中国医院管理》
北大核心
2001年第7期17-18,共2页
Chinese Hospital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