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受到高度重视,在立法、司法和依法行政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由于《著作权法》还存在某些缺陷,如对标准的专有出版权保护未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致使一些单位和个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非法大肆盗印、复制国家标准以及国家标准汇编本,并企图使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合法化,提出了'标准没有版权,因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出版发行都可以'的极为错误的主张,破坏了正常的出版秩序。
出处
《中国标准导报》
1996年第5期35-36,共2页
China Standard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