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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全部支付工程结算审计费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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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鄂价房地字(2001)51号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一项工程竣工审计结束后,需要按工程造价总额收取基本费用外,如果工程造价总额有减额的,可按审减额如加8%咨询费用。综合一些企事业单位在这方面的审计费用的支出情况,笔者想粗浅地谈谈自己的看法,找出这方面的弊端,共同行参考。
作者 刘安生
出处 《湖北审计》 2001年第10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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