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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中如何抵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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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所有股份有限公司都应当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那么,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所属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固定资产交易抵销事项时,其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如何处理呢?笔者对此作一探讨: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1期32-33,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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