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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单一帐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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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国库制度的现状 建国以来,我国国库制度一直实行委托国库制。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业务。在不设立中国人民银行机构的地方,国库业务由人民银行委托当地专业银行办理。《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国库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会计核算方法、预算收入报解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现行国库支付制度基本上是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分散支付制,就是将预算确定的各预算单位年度支出总额,按期、按计划拨付到各预算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这种委托国库制和分散支付制度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国家财政体制的正常运行起过积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作者 吴秀斌
机构地区 审计署财政司
出处 《湖北审计》 2001年第11期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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