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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法讲座》(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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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六、职业教育的学业证书《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学业证书作了规范。1.职业教育学业证书的发放《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接受职业学校教育的学生,经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学历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的学生,经培训的职业学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考核合格,按照国家规定。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2期29-33,共5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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