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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乡(镇)债务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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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税费改革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乡镇有些负债可以通过“三提五统”和向农民筹款等形式予以偿还。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应负担的税费任务已明确规定,堵死了“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口子,乡、镇偿债能力将受到很大的限制。如何处理好乡、镇的债务问题,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作者 何友谊
机构地区 毕节地区财政局
出处 《贵州财政会计》 2001年第9期27-2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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