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增值税制实行环环抵扣原则,既避免了重复征税,又符合国际惯例。为保持增值税链条的连续性,必须保证每个环节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都准确无误。若少计进项税额,则会加重企业税负;若多提进项税额或不计少计销项税额,则将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因此,加强增值税相关账户及明细账的检查至关重要。为了确保增值税的及时足额入库及企业的合法权益,税务部门在纳税检查中应仔细核对企业的“待处理财产损溢”、“材料采购”、“应付账款”、“固定资产”、“原材料”、“应付利润”、“产成品”、“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账户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以及“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从而可以发现企业多提或少提进项税额(或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及多计少计销项税额等多交税事项或偷逃税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