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信件专营权的行政处罚
出处
《中国邮政》
2001年第11期41-41,共1页
China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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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曹康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草案)》的说明——2008年10月23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9(4):42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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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军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2年10月23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2(6):73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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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号[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2(6):72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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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J].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3(3):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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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胡康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9年4月22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9(4):42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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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J].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3(3):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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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J].司法业务文选,2009(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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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余大伟.新邮政法现霸王条款[J].法人,2009(5):56-56.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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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刘文学.我国拟增设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J].中国人大,2012(21):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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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闫海.发展权与经济法的法理及其例证[J].行政与法,2009(3):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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