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和美国都是注册会计师行业非常发达的国家,但是自律程度有所差异。英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高度自律,负责资格认定、会员注册、业务监管、制定标准等,政府很少干预,我们将此管理模式称为“英国注册会计师管理模式”。美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相对自律,负责资格认定、制定标准等,各州政府发放执业证书,并对注册会计师进行适当的监管,我们将此管理模式称为“美国注册会计师管理模式”从世界范围若,各国和地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模式虽然不尽相同,但主要是英美模式或其变形,如我国香港属于英国模式,日本属于美国模式。英、美这两种注册会计师管理模式对我国是很有启示的,那就是“政府监管与自律相结合是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出处
《会计之友》
2001年第11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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