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些发达国家希望中国能够成为 WTO《政府采购协议》(下称《协议》)的成员之一,他们有意无意地将《协议》与加入世贸的强制性条件捆绑在一起,作为我国加入世贸的一个重要条件。美国确定《协议》谈判的三个重点对象,我国就是其中之一。欧盟甚至提出,我国可以先享受权利再承担义务,即我国供应商可先进入欧盟的政府采购市场,一段时间后再向欧盟供应商开放中国的政府采购市场。我国没有同意欧美所提出的要求,而是再度重申江泽民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中的承诺,最迟2020年向欧美开放这块市场。这为我国许多行业中羽翼尚未丰满的企业赢得了相当难得的发展机会和市场机会。业内人士透露,我国预计在人世的两年内启动加入《协议》的谈判。
出处
《大经贸》
2001年第12期56-57,共2页
Foreign Business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