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营企业是市场主体1、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运行的众多利益主体中,国营企业是其中最主要的组成部份。2、国营企业是市场主体,这就是说,国营企业具有市场的属性,它必须是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而不是政府的附属物。它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在市场的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3、国营企业是市场主体,这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国营企业的参与,或者国营企业的市场行为扭曲。
出处
《南方经济》
北大核心
1991年第6期4-5,共2页
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