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的建立揭开了国际司法制度史上的崭新一页,对于整个争端解决机制的维护与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然而,该上诉机构却缺乏通常上诉机构所拥有的一项重要权力,那就是发回重审权。该权力的欠缺并非是无足轻重的,它已经引起了理论和实践中的某些混乱。为此,国际社会应对世贸组织上诉机制予以重新关注,并应尽快地赋予其发回重审权以切实维护所有世贸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
出处
《国际贸易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0期14-18,共5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