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万家乐于1999年6月30日前曾为原大股东借款担保75048万元,目前尚有为原大股东借款担保余额40820万元,其中,为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借款担保35596万元,为广东万家乐集团公司借款担保5224万元。截至2001年8月31日,涉及12起诉讼案件审结,判定该公司负连带担保责任的债务本金余额26750万元,其中为公司原大股东广东新力集团公司担保25250万元,为广东万家乐集团公司担保1500万元。广东新力和广东万家乐集团均已无力偿债。对此,公司在2000年报和2001年中报中均未如实披露。 (二)ST中华欠华融公司全部债务约9.17亿元,ST英达对这笔巨额债务及其相关利息和罚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一定代价解除担保责任的议案。这个代价是。
出处
《资本市场》
2001年第12期51-5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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