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的畜牧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相应的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牲畜流通量的加大,也不可避免的会引起疫病的快速传播.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动物防疫法>第26条规定设立了省际间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点),为有效的控制疫病传播,保障人畜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检查中发现车辆上混有死畜的问题如何正确处理,这对于维护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形象,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出处
《中国牧业通讯》
2001年第9期25-25,共1页
China Animal Husbandry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