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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课堂教学中“主导”与“主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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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这是我们每一位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遵循的原则.那么,怎样才能在课堂教学中真正发挥"主导"与"主体"的作用,做到"教"与"学"的完美统一呢?我以为教师的"主导"作用应突出"四个特性",学生的"主体"作用要体现"四种意识".
作者 王元智
出处 《陕西教育(教学)》 2001年第11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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