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安会第67届会议(1996年12月2日至6日)以MSC/Circ.776批准了1974SOLAS规定的适用于机器处所和货油泵舱的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等效系统认可导则。在消防分委会第42次会议上(1997年12月8日至12日),对其进行了一些技术性改进,并起草了该导则修正案。海安会第69届会议(1998年5月11日至20日)批准了该导则修正案,即MSC/Circ 848,以替代MSC/Circ.776导则,并要求成员国政府在批准使用A类机器处所和货油泵舱的等效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时应用经修正的1974SOLAS公约所规定适用于机器处所和货油泵舱的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等效系统认可导则。现将有关内容刊登如下:
出处
《船舶标准化与质量》
2001年第5期32-37,共6页
Shipbuilding Standardization & 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