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东地位的实质不平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股权高度分散的副面效应及资本市场的非健康发展,为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提出了现实要求;我国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状况不容乐观,应主要借鉴英美法系而非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律制度,切实提高我国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水平.为此,应完善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改革股东大会表决权制度、强化中小股东的程序性权利、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设立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专门机构等.
出处
《北方经贸》
2001年第10期66-68,共3页
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