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工持股制度起源于西方,一般被称为"雇员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简称ESOP).随着公司制在我国企业中的逐渐推行,经理人员持股以及员工内部持股也被引入了我国.这些公司从应分配利润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或由公司担保从银行贷款,或给职工发配股证,认股权证等多种方式,让经理等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按他们承担责任与贡献的大小来购买本公司的股票.这些职工股股票交由职工持股会统一管理,只是在职工退休或达到规定年限离开公司时才交到本人手中,而员工又必须将所持股票卖还给企业,以确保这部分股票始终掌握在内部职工手中.但职工持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如何从西方国家职工持股制度中吸取精华,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推动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1期40-41,共2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