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农村社区合作组织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性工作。陕西省从1980年开始,分期分批抓这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此,有必要加以总结和进一步探讨。 一、完善社区合作组织势在必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改革了人民公社时期的旧体制,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新体制,奠定了农村微观经营组织基础。但是,我省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一些地方由于工作粗糙,没有经验,注重“分”,忽视“统”,后期完善工作没有跟上,不少地方出现了“一层有、一层无,一层厚、一层薄”的状况,双层经营很不协调。
出处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7期55-59,共5页
Issues in Agricult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