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迄今为止,我国的上市公司已逾千家。其中绝大部分是国家控股。国有股“一股独大”和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特有的所有者缺位现象制约了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发展、完善。特别是,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管理层合一,长期以来把持企业,实行内部人控制;内部人以自己的好恶和利益标准作为经营决策取舍的依据,往往导致非理性的运作。另外,因为国有股的绝对控股地位,使得上市公司缺乏因中小股东“用脚投票”造成股价下跌、遭受恶意收购的压力。
出处
《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30-32,共3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