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法以迅猛的速度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300多部,其他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部委制定的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由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总共7000多部。立法产量日增,立法质量、特别是立法体系的整体质量之间的问题,日益突出。诸如法律问题、体系结构的优化组合、均衡布局、成龙配套问题,都存在一些缺陷。法规冲击法律,子法先于母法,规章胜过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出现,以至相互抵消。凡此种种,究其原因,是缺乏一部规定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的法律规范。为此,《立法法》的应运而生,可见其意义的重大。